1.我见郎君

苦夏难熬,地面蒸腾起阵阵白气,薄汗浸透春桃里衣,黏腻难耐。

冷不防,管事嬷嬷推了她一把,踉跄几步,险些撞上门框。

“发什幺呆?!”嬷嬷尖声呵斥,字字戳她脊骨,“记住了,从今往后,你是要伺候大少爷的人,再要出岔子,仔细你的皮!”

春桃忙颔首应声,心里五味杂陈。

四年前,她因家贫卖入裴府,从粗使丫鬟熬到如今。这些年,管事嬷嬷的颐指气使,春桃已习以为常,心中虽有愤懑,但早学会了咬牙忍下。

春桃也曾怀念旧日富庶,怨天尤人,但很快明白——怨是白怨。这破世道,连皇帝都逃离了长安,她卖身为婢,又算得了什幺?裴府乃簪缨之家,钟鸣鼎食,便是婢子,也能捞点儿体面过活,好过沿街乞讨、性命难保。

她见过不少生离死别——母亲在颠沛流离中病逝,父亲为活命带幼弟乞讨。春桃自己吃过观音土,啃过榆树皮,偷吃过佛像前的贡品。一路辗转,她随父亲逃至吴州,投奔远亲。她还以为能有些安稳日子过,未料远亲见她年幼貌美,且识文断字,便与父亲合谋,将她卖进裴府。

进府那日,春桃心中便暗自发誓:要争气,要熬出头来。往日那些观音土、榆树皮的苦涩,她都已嚼碎咽下,更要把所有血与泪都吞入腹里。

她本以为机遇在二爷身上,时不时在他跟前露露面,日子会好过些。哪想二爷因事离府,年轻的主母忽地点了她的名。

“这丫头叫春桃?倒是个伶俐模样。”主母轻啜茶盏,笑得云淡风轻:“送去知春院里吧,他或许会喜欢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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