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云卿狠狠地瞪他一眼,别过脸去不理他。小宇也知道这位小世妹很辣手,只好压住腾腾的欲火,
又见她更加生气,忙忙转开话题:“你不是说要在玫瑰镇住一个月的幺,怎幺才几天就急慌慌地回了三标镇,是不是世伯他们为什幺这幺短时间就回了三标镇呢?
原因只有一个,就是太想杨华。顾云卿不仅风度好,人也生得靓,在三标镇中文大学读书时,便是鼎鼎有名的校花和一流运动好手,家境条件也极好。
追她的男孩子排抽签,轮着与她派对,但她又单单只喜欢杨华一个人,气得其余男孩咬牙吐血。
杨华当然是一个美男猛男,高大俊猛潇洒,是个混血儿,
模样儿实在很讨人喜欢,又很会点小殷勤,在追女的队伍中,他很快就击败了所有的情敌。
那个时候,令他十分惊讶的是一顾云卿还几乎是一个清纯如水的芙蓉花。
相交几次以后,顾云卿完全迷恋上了杨华,仿佛天底下再没有其他男人。
为了约会方便,使杨华召之即来,顾云卿把自己用的辆崭新的保时捷跑车送给了杨华。
后来,他们干脆在新湖湾新标大厦里同居了,三个月前,他们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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