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回

(一)

听说在大劫中出生的人,生来都特别命硬,在人生的历程中,无论遇上多困苦的难关,都可以咬紧牙筋地熬过去。当别人经已绝望放弃的时候,他们还是苦苦挣扎,一股与生俱来的忍耐力,叫他们不惜一切,也要生存下去。

六零年代的香港,曾经发生过一场大火灾,这场火灾,不但烧毁了过万个贫苦家庭的家园,更加令数以百计的人,丧生于火海当中,阿媚的父母,便是其中两个,当阿媚的父亲,身体被烧得啪啪作晌的时候,阿媚的头,刚从母亲的阴户口钻出来,她张大咀巴,但无论怎样用力也叫不出半声,因为她母亲那个时候,经已断气,再没有能力将阿媚推到这个世界,人死了,肌肉便会硬化,阴道壁也不例外,阿媚的身体紧紧夹在其中,面色经已转紫,假如不是刚跑过的跛叔,在布满火头的门外,看见屋内这条小生命,只要再过十多秒,阿媚肯定会随着父母,一拼到阴间去。

这件事对阿媚来说,可以算幸运,亦可算是不幸,幸运的是她可以生存下来,这一点非常重要,只有面对过死亡的人,才会明白生存是那么美好,但不幸的亦可以说是生存下来。

阿媚一生所受过的苦,旁人很难想像的,有时甚至连她自己,亦希望在当时便死去,最小在阴曹地府内,有自己的父母疼爱,胜过在这冷酷的人世,孤零零地受苦。

不过有很多事情,并不是由人作决定的,正如当时跛叔拼命地想将阿媚拉出来,但始终无法做到,加上四周熊熊烈火,经已烧得十分接近,跛叔再有正义感,再肯舍己为人,亦无法不放弃,只好对着阿媚母亲的尸体说:「既然妳想孩子跟妳去,我亦阻不了。」

跛叔放手,正要转身离开之际,想不到阿媚骨溜一声,便从母亲的子宫内滑了出来,跛叔想也不想,一手抱着阿媚,一手握着拐扙,在浓烟中找寻生路,当时的木屋区,都是依山架起,屋与屋之间错综复杂,地烂巷窄,平时经已很难走动,到此刻四边火头,浓烟密布,更加不知怎样离开,但抱着阿媚在手,跛叔感到自己有种要让她生存下去的责任,于是咬紧牙关,只要前面没有火,他便不管一切地往前冲,到了前无去路,他索性掉了拐杖,用身体保护着阿媚,人球一般直向山下滚去,不知是阿媚天生命硬,还是上天有眼,特别关照跛叔这个好心人,由山腰到山坡,一路烧得烘烘辣辣,但跛叔竟然奇迹地没有滚到火堆去,而是一股脑儿直到山坡下,除了满身泥灰和损伤外,竟然没有大碍。

他抱着阿媚一拐一拐地步离火场,当时山坡下场面一遍混乱,痛失家园的在呼天抢地,失散了亲人的四处寻找,啕哭哀号,浓烟烈火,构成了一幕人间地狱的惨况,谁都没有留意到,一条小生命就在这个地狱中诞生,消防局方面,虽然派了十多架消防车来到,但火势实在太大,而且火场中心又在山坡间,根本没有一条水喉够力射得到,所有人只有呆呆地望着满山火燄通明,在黑夜中如同狂龙乱舞,不住吞噬四周,住在山边木屋的,都是一班可怜的穷苦大众,平日为找三餐,经已不容易,现在连惟一的栖身之所,都要付诸一炬,所有希望化为乌有。在那一刻,几乎全部人的脑海都是空白一遍,只感到前路茫茫,欲哭无泪,当中有几个忍受不了的,甚至想跑回火场,索性同归于尽,幸好还有部份理智的及时将他们拉住。

跛叔蹲在火场外喘息,死里逃生的他,到现在仍无法平伏紧张的心情,不过当再望向烈火中的山坡,虽然庆幸自己没有葬身其中,但那份伤感还是无法抹开,他向来都是一穷二白,无亲无故,烈火烧了他的木屋,不过令他小了一块挡风避雨的地方,本来没有大不了,但想到这个年头,百业肃条,人浮于事,想找一块这样的地,也绝不容易,更何况他自从在工场受伤,跛了一条腿后,一直都无法找到工作,想重建一个这样的家,实在千艰万难。

正当他满怀感慨,埋怨天意绝人之际,忽然听到身边一阵哭叫晌起,才想起刚才所救的婴儿,仍然在他的怀抱之内,刚出生的婴孩,瘦弱得像一只没有毛的小鸡,连眼睛也未曾张开,无力的小手,却晓得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袂,看到那条血淋淋的池带,跛叔才想到刚才情急,没有替孩子割断池带,现在才草草地把它扎实,用牙咬断多余的部份,孩子哭了一阵便沉睡了,跛叔看着这个婴儿,眼眶一酸,竟然流下泪来,不知是为了可怜这个小小的孤雏,还是为了感激上天,让孤零了大半生的他,从始多了一个寄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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