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十三可娶,女子十二可嫁,天朝律法是这般规定的。按说言其今年十六岁,也是个俊朗少年,可是在她眼里,总觉得他还是那个缠着自己叫姐姐的孩子,怎么也不会同翻云覆雨的对象联系在一起。
她默不作声,另一只手松了他的发,轻轻顺着。
“李如墨也才十六岁,他不是马上大婚了?”言其鼻间都是她的味道,头脑也乱烘烘地,同她闹起来。
说得也是,如墨也不过十六岁,为什么同他的时候就……不对,同如墨一起在床上时,她也有负罪感,总觉得自己这个年纪的女子不应该那么做。
“你与师兄寻时候,你才多大?”言其抱着她的腰,声音发闷,“你只是不喜欢我不愿意同我欢爱,何必说是年纪的问题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想要同我欢爱呢?”她的手捏着他的耳朵。
“自然是因为我喜欢你,喜欢了就想要占有,这种心情你没有过吗?”
她长长地沉默着,在她看来,喜欢就是对方开心,从来没想过一定要占有。虽然那样结合时也很快乐,可有时总是分不清究竟是身体快乐还是心里快乐。言其的手抓着她的衣服抓得很紧,她觉得他力气再大一些,自己的衣服就会被他抓出几个洞来,言其向来镇定,现在这副紧张的样子,是为了什么?她突然觉得自己想到了理由--言其要的,不仅是身体,他更想要的是感情。而她确定自己不能对他产生与之同等的感情,所以拒绝着。
他是将他的感情直白且无防备地捧到了她的眼前,就像多年前的自己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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