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情使人愚蠢,这是一条普世定理。曾经的简牧晚唾如弊履,现在,她也被同化成蠢人的一员。
口腔是潮湿的,空气是灼热的。舌苔上,拥有与某种野生动物类似的倒刺,勾住她的指节。
她愣愣地盯着,头脑空白。事后,她想过应该推开他;或者,更过分一些,给他一巴掌,痛斥这种没有边界的行为。可是,此时此刻,她只是将嘴巴闭紧,闷不作声地盯着他。
缓慢的舔舐,水液渗透指纹。奇异的酥麻感觉,并不是反感,也不是喜欢。简牧晚的头脑里跳出一条奇妙的比喻,好像一只进食时误吞主人手指的小犬。
他没有含太久,只几秒钟,松开。亲吻了一下她的指甲。
他的嘴唇分明滚烫,该喊冷的人是她。
他正经地笑:“谢谢你,我现在很暖和。”
乍然回神,她倏地抽回手指,在他的毛衣上,用力地揩了揩。
有一些气急败坏地质问:“你有病?”
“我感冒了。”一转头,他脸上的笑便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耷拉的眼皮、沉重的呼吸,他闷着鼻音问,“你能给我拿下药吗,我的头好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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