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近黄昏,安眼前的沙漠呈现一派金色,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,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。
她胯下的骆驼正在原地悠闲地发呆。
这是一种样子看起来永远都没有紧张感的驮畜,大约有两米多高,三米多长,金黄色的毛,微微弯曲着的脖子又长又宽,头部很像绵羊,耳朵短而圆,上唇像兔子一样分裂着。
骆驼背上有两个大的驼峰,蹄子扁平,蹄底有肉质的垫,适合在沙漠中行走。
骆驼有高度的耐饥渴能力,嗅觉灵敏,能嗅出水源,因此是沙漠地区的主要畜力。
当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,就像一艘艘小舟在大海里航行,因此骆驼又被人们称作“沙漠之舟”。
如果你想穿越这茫茫大漠,那么骆驼就是你最佳的坐骑与搭档。
“咳!咳咳…咳!”
安从骆驼的背上侧转过身,看着身后那个正在不住呛咳,肺叶如老旧急速的风箱不住抽动,全身不时痉挛的格里弗斯。
格里弗斯坐在另一匹骆驼上,那匹骆驼的背上有一个遮阳的小椅子,他整个人就蜷缩在椅子里不停地咳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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