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难言之隐(一)

戚彦君在我的家里,絮絮叨叨地向我大谈他和镇馨相识、相恋的经过,如数家珍。可见他嘴上对妻子虽有不满,但是心里还是割舍不下。

“我和镇馨相识在 2008 年,在 2009 年的春天,我们顺利成婚,当时我 26 岁,镇馨 25 岁。结婚那天,南港分局的副局长庄云升是我们夫妻的证婚人。他挺着矮粗的身子,气壮如牛地宣布我和镇馨结为连理,还当众把镇馨夸赞一番。他毫不吝惜各种溢美之词,简直把镇馨夸成了一朵花,甚至比花都艳丽。唯独却对我惜言如金,只是简单介绍了两句,前后加起来不到 20 个字。

我那时还以为他是镇馨的领导,应该对镇馨比较了解,对我比较生疏的缘故,所以也不以为然。只是我和镇馨在婚礼司仪的主持下,当众接吻拥抱时,我偶然一眼暼到了庄云升的怪异表情。

当时他闭着嘴,瞪着牛眼,脸色冰冷地站在一旁看着我和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镇馨,与婚礼喜庆祥和的气氛颇为违和。不过当时处在兴奋和激动中的我,还理解为那是庄云升的职业习惯所致。我心里还暗自念叨:警察叔叔在家里也总是这般模样吗,那还不把自家的小孩子吓个大小便失禁!

婚后,镇馨果然如最初所说,以事业为重、没时间没精力的理由,不打算和我马上要孩子。我也信守我的承诺,没有催逼她。双方的父母也尊重她的个人意见,对此没有什么微词。

因为我们是新婚燕尔,我最初打算带着她出国度蜜月。但是镇馨推说他们警局的工作特别繁忙,自己抽调不出来时间,所以我的这个提议也被她轻而易举的否决。

我们两个人白天各自忙着自己的工作,只有到晚上才能回家聚在一起。父母跟前只有我这一个孩子,也不舍得我们过早独立出去,所以我和镇馨在有孩子前一直在我父母家吃便宜饭,自家没有开火。好在我的新房和父母家同在一个小区,是前后楼,倒是不会有什么不方便。

镇馨是我父母唯一的儿媳,加上她是新媳妇,所以她深受我父母的喜爱。她在我父母家基本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几乎不用过问闲杂事。我妈妈很细心,对儿媳妇关怀备至,嘘寒问暖的。镇馨使用的卫生巾、普通的内衣裤都由她老人家亲手置办。我新房的家务,也不用我们夫妻操心。都是我妈在我们上班离家后,她老人家亲自上门整理,所以我们的小日子过得很舒适惬意。

镇馨也是知道好歹的人,她感激我父母对她的关爱、支持,所以在我父母面前表现也还不错。警局过年过节发的福利几乎全交到我父母家,我们小家很少节流。她这样说过,‘我们都没时间打理家务,又在爸妈家蹭饭,咱家留着这些福利也是没用。我父母家离得远,也不方便给他们送过去,还不如交给你爸妈处理省事。’

镇馨对我父母还不错,起码面子上还能说得过去,但是在我们夫妻之间,却有些不尽如意。她经常加班加点的工作,就是六日也很少在家陪我。起初,她不能按时回家时还会给我一个电话告知,但是后来,她连这个程序也省略了,反害的我经常打电话询问她的去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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