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卫东强奸(未遂)刚满11岁的幼女,因情节极其恶劣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押送至西北一监狱服刑。
因在狱中表现较好,1986年6月,陶卫东被提前释放。
在狱门外,他想了很久,是否该回到南林,与杨楠、王娉团聚?
但8年多来,没有一个家人探望过他,他很伤感。
当然,他也清楚自己的兽行太令她们寒心,自己完全是咎由自取。
此时的他矛盾得很,不知自己的归宿应在何处。
他沿着监狱前的大路信步走着,傍晚时分才走到一个叫云山的小镇。
晚上就在一个店面的屋檐下睡了一宿。
第二天,凌晨4点左右,店门开启的声音惊醒了他。
与开门者交谈后,他得知,这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是这家小笼包子店的老板,叫朱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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