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

(尼尔1900年10月5日傍晚,贫民窟中部地段)

地处交通要道的贫民窟的中部地区虽然不像东南部那样景气,但这里绝对算是贫民窟最热闹的地段。

除了贫民窟硕果仅存的几家“杂货”(鉴于其所贩售货物的种类,在这里,“杂货”的意义与寻常不太相同)店外,这里还有几个老牌的赌场和娼馆——这些就是贫民窟最主要的商业设施了。

贫民窟里的人们并不太懂得精通的法门,装修店面和扩大业务什么的自然也就与他们无缘。

如此一来,经年累月的经营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货品和服务项目。

对杂货店来说,浑浊的菜油、粗盐、糙米、柴木、简单的生活用品、劣酒,往往就是买卖的全部了。

更贵一点的货色,乃至“特殊”货品当然也有,但那些不是一般民众光顾的重点。

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,人们也更倾向于从“其它渠道”获取,而非掏钱购买。

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——赌场和娼馆。

说到赌场,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,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——它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——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人觉得很有气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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